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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涉及股东8人,共计回购注销公
司股份6,975,349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25%。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分别以1元向所涉及股东
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1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马伟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核准公司向马
伟晋发行 11,055,331 股股份、向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力玛智慧”)发行 8,115,730 股股份、向朱嘉春发行 1,611,572 股股份、向
郭检生发行 969,258 股股份、向申箭峰发行 951,898 股股份、向罗李聪发行 951,898
股股份、向向业胜发行 645,207 股股份、向刘为辉发行 471,609 股股份、向陈斌
发行 471,609 股股份、向周伟韶发行 471,60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现金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协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总数调整为 56,574,142 股。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马伟晋、力玛智慧等承诺
力玛网络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5,500 万元、7,300 万元、9,200 万元、11,100 万元、13,300 万元。如果实际
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
定进行补偿。
    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且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时,则公司对力玛网络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
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公司补偿,
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在承诺期届满后,各方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力玛网络 100%股权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减值
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则补
偿义务人应就减值补偿金额对公司另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减值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确
定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或
无偿赠送给获赠股东。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
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力玛网络的股权比例÷88.88%÷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因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施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现金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则其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
算确定: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
义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力玛网络的股权比例÷88.88%
    3、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采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所补偿股份
数与现金金额应满足如下公式: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总金额×该单个补
偿义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力玛网络的股权比例÷88.88%
    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补偿股份数×本次
             发行股份价格+该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所补偿现金金额
                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2016 年-2020 年)
                                                                                                        单位:万元

             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差异额          业绩承诺实现率
              2016 年                5,500.00             5,750.21                    250.21                 104.55%

              2017 年                7,300.00             6,535.96                   -764.04                  89.53%

              2018 年                9,200.00             4,137.17                 -5,062.83                  44.97%

              2019 年               11,100.00             -9,909.13               -21,009.13                -189.27%

              2020 年               13,300.00             -2,719.24               -16,019.24                -120.45%
                     通过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计算公式,力玛网络补偿义务人因业绩未达标累计应
             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
             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作价=(46,400-3,794.97)
             /46,400*79,991.47=73,449.12 万元。
                     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34-1002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力玛网络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
             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标的资产发生减值 79,127.18 万元。因
             期末减值额>因业绩未达标累计应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故力玛网络补偿义务人
             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应支付给公司的补偿款为 79,127.1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补偿义务人通过股份或现金方式已履行补偿义务的金
             额为 39,596.70 万元,剩余未支付的补偿额为 39,530.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已支付的补偿额                             未支付的补偿额
                       原持有并      应补偿
 公司        补偿
                       购标的股       金额       已支付补偿      已补偿注销/     已补偿的   未支付的       未注销/处置     未支付的
 名称      义务人
                        权比例      (万元)     款总计(万      处置的股票      现金(万      补偿额       的股票数       现金(万
                                                   元)           数(股)        元)      (万元)         (股)         元)

            马伟晋       33.97%      30,242.46     18,826.91        8,150,042        0.00   11,415.55         3,000,000     4,485.44

           力玛智慧      24.93%      22,194.42     18,908.26        8,185,257        0.00      3,286.17                0    3,286.17
力玛网络
             陈斌        1.450%       1,290.89          0.00                 0       0.00      1,290.89        475,649        192.12

            郭检生       2.980%       2,653.00          0.00                 0       0.00      2,653.00        977,561        394.80
                                                           已支付的补偿额                             未支付的补偿额
                    原持有并     应补偿
公司     补偿
                    购标的股     金额        已支付补偿      已补偿注销/      已补偿的    未支付的     未注销/处置     未支付的
名称   义务人
                     权比例     (万元)     款总计(万      处置的股票       现金(万     补偿额       的股票数       现金(万
                                                元)          数(股)          元)      (万元)       (股)         元)

        刘为辉        1.450%      1,290.89          0.00                 0         0.00    1,290.89        475,649        192.12

        罗李聪        2.920%      2,599.59          0.00                 0         0.00    2,599.59        960,053        381.83

        申箭峰        2.920%      2,599.59          0.00                 0         0.00    2,599.59        960,053        381.83

        向业胜        1.980%      1,762.73          0.00                 0         0.00    1,762.73        650,735        259.51

        周伟韶        1.450%      1,290.89          0.00                 0         0.00    1,290.89        475,649        192.12

        朱嘉春        4.950%      4,406.84          0.00                 0         0.00    4,406.84       1,625,379       652.15

       新余德塔       9.880%      8,795.87      1,861.53                 0     1,861.53    6,934.34                0    6,934.34

         小计         88.88%     79,127.18     39,596.70       16,335,299      1,861.53   39,530.48       9,600,728    17,352.42

                 公司于近日收到力玛网络补偿义务人马伟晋、陈斌、郭检生、刘为辉、罗李
         聪、申箭峰、向业胜、周伟韶、朱嘉春发来的《确认函》,其确认应补偿股份数
         合计为 8,600,728 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因朱
         嘉春先生部分股票尚未解质押,为保证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业绩补偿款
         的回收,本次拟先行回购注销其他补偿义务人合计股份数 6,975,349 股。待朱嘉
         春先生股票解质押后,再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本次分别以1元回购并注销的股份
                 综上,本次应分别以 1 元回购并注销的股份合计 6,975,349 股,由补偿义务人
         根据相关交易协议约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本次拟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量

           1                                   马伟晋                                                  2,000,000

           2         力玛网络                   陈斌                                                    475,649

           3                                   郭检生                                                   977,561
               4                                        刘为辉                                                        475,649

               5                                        罗李聪                                                        960,053

               6                                        申箭峰                                                        960,053

               7                                        向业胜                                                        650,735

               8                                        周伟韶                                                        475,649

                                         小计                                                                       6,975,349
                    注:本次注销的6,975,349股中,有限售流通股为6,861,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为113,799股。无限售流通
             股持有者为申箭峰,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解除其限售流通
             股113,799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股东8名,相关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向上述补
             偿义务人分别以1元人民币回购。上述回购的股份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及业绩补偿情况表
                     (1)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变动明细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0,305,772            5.45%            -6,861,550           23,444,222        4.27%

                     高管锁定股                  23,500              0%                    0             23,50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30,282,272            5.45%            -6,861,550           23,420,722        4.27%

               二、无限售流通股          525,783,402          94.55%                 -113,799        525,669,603       95.73%

                     三、总股本          556,089,174        100.00%              -6,975,349          549,113,825     100.00%

                     (2)注销后的业绩补偿情况表

                                                                     已支付的补偿额                                 未支付的补偿额
                         原持有并      应补偿
 公司        补偿
                         购标的股       金额          已支付补偿       已补偿注销/      已补偿的       未支付的      未注销/处置     未支付的
 名称      义务人
                          权比例      (万元)        款总计(万       处置的股票       现金(万        补偿额        的股票数       现金(万
                                                         元)             数(股)        元)         (万元)        (股)         元)

            马伟晋         33.97%      30,242.46        23,446.98         10,150,042             0       6,795.48       1,000,000     4,485.44

           力玛智慧        24.93%      22,194.42        18,908.25          8,185,257             0       3,286.17                0    3,286.17
力玛网络
             陈斌          1.450%       1,290.89          1,098.77           475,649             0        192.12                 0      192.12

            郭检生         2.980%       2,653.00          2,258.20           977,561             0        394.80                 0      394.80
                                                          已支付的补偿额                              未支付的补偿额
                    原持有并    应补偿
公司     补偿
                    购标的股    金额        已支付补偿      已补偿注销/      已补偿的     未支付的     未注销/处置     未支付的
名称   义务人
                     权比例    (万元)     款总计(万      处置的股票       现金(万      补偿额       的股票数       现金(万
                                               元)          数(股)          元)       (万元)       (股)         元)

        刘为辉        1.450%     1,290.89      1,098.77         475,649               0      192.12                0      192.12

        罗李聪        2.920%     2,599.59      2,217.76         960,053               0      381.83                0      381.83

        申箭峰        2.920%     2,599.59      2,217.76         960,053               0      381.83                0      381.83

        向业胜        1.980%     1,762.73      1,503.22         650,735               0      259.51                0      259.51

        周伟韶        1.450%     1,290.89      1,098.77         475,649               0      192.12                0      192.12

        朱嘉春        4.950%     4,406.84          0.00                 0             0    4,406.84       1,625,379       652.15

       新余德塔       9.880%     8,795.87      1,861.53                 0      1861.53     6,934.34                0    6,934.34

         小计         88.88%    79,127.18     55,710.01       23,310,648       1861.53    23,417.17       2,625,379    17,352.42




                 八、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对应股本总额(股)              对应 2021 年度每股收益(元)

       按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
                                                             556,089,174                                      0.11
       计算的每股收益
       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
                                                             549,113,825                                      0.11
       计算的每股收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