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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虎军先生计划在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1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11,121,7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截至目前,持股5%以上股东刘虎军先生被动减持时间已到期,具体减持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2022.9.23-2022.10.11   4.09 元/股   5,560,200 股    1.0126%
刘虎军 集中竞价

                           2023.1.5          4.18 元/股    379,800 股     0.0692%


                    合计                     4.10 元/股   5,940,000 股    1.0817%

     刘虎军先生本次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817%;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被动减持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
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刘虎军先生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自公司上市以
来,刘虎军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38%。
     2、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263,017       5.08%   22,323,017       4.01%

 刘虎军及 其中:无限售条
 其一致行 件股份             28,263,017       5.08%   22,323,017       4.01%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虎军先生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了预披露,具体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本次因质押权人执行司法裁定导致质押股票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存在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
足 15 个交易日的情形。本次减持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整改计划:公司后续将积极与刘虎军先生及其债权人保持联系,敦促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减持事项提前进行预披露并严格按照预披露的内容执行
其减持计划,公司将进一步跟进股份减持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