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0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7-22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通讯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 14:00 在北京清华科技
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0,282.0021 万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63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18,533.5959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6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1,748.406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218.5366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 3,470.1304 万股,网络投票股份 1,748.4062 万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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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同意 1,748.4062 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 20,282.0021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 18,533.5959 万股,网络投票股份 1,748.4062 万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同意 1,748.4062 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282.0021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 18,533.5959 万股,网络投票股份 1,748.4062 万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同意 1,748.4062 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5%;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建明、张景轩、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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