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华宇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联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奕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宇软件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任刚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5 号)文件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确认募集资金不超过 49,00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委托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非公开发行数量 3,109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5.76 元/股,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 费用 1,00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00.00 万元,相关款 项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全部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 验字 [2017]005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7,771.7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50.57 万元(含财务费用-22.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 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财务顾 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单次从 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10.00%以上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 式知会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010900274710304 募集资金专户 2,505,703.19 世纪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2.47 万元(其中 2017 年 度利息收入 22.47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18 万元(其中 2017 年度手续费 0.18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 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宇软件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于洋 王阳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 附表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963.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771.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89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 否 已 变 截至期 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项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 使用状态日期 总额 (1) 额 金额(2) (3)=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含 (2)/(1) 部 分 变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 否 5,982.04 5,230.44 5,230.38 100.00% 2014 年 6 月 30 日 2,492.67 不适用 否 2.电子检务管理系统 否 5,583.54 3,488.10 3,488.08 100.00% 2014 年 6 月 30 日 820.47 不适用 否 3.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否 2,485.70 1,329.65 1,329.63 100.00% 2014 年 8 月 31 日 1,384.70 不适用 否 4.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 否 1,973.52 1,001.14 1,001.08 100.00% 2014 年 8 月 31 日 644.62 是 否 5.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 是 3,452.72 3,450.78 3,450.78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65.53 不适用 否 6.收购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 否 4,593.75 4,593.75 4,593.75 100.00% 2015 年 10 月 27 日 376.62 否 否 有限公司 49%股权 7.补充流动资金 否 3,889.05 3,889.05 3,889.05 100.00% 不适用 否 8.收购联奕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否 48,000.00 48,000.00 47,771.72 47,771.72 99.52% 2017 年 8 月 31 日 7,646.46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960.32 70,982.91 47,771.72 70,754.47 — — 13,631.07 — —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 1,173.00 1,173.00 1,173.00 100.00% 2012 年 4 月 25 日 不适用 否 司 51%股权 2.建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 10,000.00 10,000.00 10,153.42 100.00% 2016 年 5 月 19 日 不适用 否 目” 3.参股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股份有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2014 年 10 月 13 日 否 否 限公司 4.收购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 5,500.00 5,500.00 5,500.00 100.00% 2015 年 1 月 21 日 是 否 公司 90.185%股权 归还银行贷款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6,312.35 16,312.35 16,312.35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8,985.35 38,985.35 0.00 39,138.77 — — 0.00 — — 合计 — 114,945.67 109,968.26 47,771.72 109,893.24 — — 13,631.07 — —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在此之前公司尚未 取得募集资金,由于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在 2009 年或 2010 年起仅以自筹资金的方式 对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小规模投入,也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但总体来说 并未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定计划进行实施。近两年业界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等技 术的应用逐渐成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亮点,结合公司 主营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特点,增加对这些技术的应用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因此,华宇软件在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分析后,对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 计划做了相应的调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具市场性和领先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的需要。截止目前,公司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按计划结项。 公司 2014 年参股投资捷视飞通,投资金额 3,000 万元。基于长期发展需要,捷视 飞通近几年持续加大了研发、销售方面的投入,导致短期业绩表现不及预期,未能实 现公司的业绩承诺。但这些投入为捷视飞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其品牌影响力、 产品竞争力都得到提高。公司该笔资按最新一期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计算的公允价值 为 7,200 万元。 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逐渐重视,其信息化市场逐步释放。华宇金 信作为行业领先企业打造和开发了多个成熟的解决方案与产品并形成了良好的行业口 碑和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中标数量、中标金额在 2015-2017 年的中标统计排名中 位列前三。2017 年,国家开始筹划机构改革方案,很大程度的影响了整体食品安全监 管市场的信息化需求释放。同时,企业追溯市场也在 2017 年面临了国家政策的调整, 政府牵头建设的项目也有所减少,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了华宇金信业务发展,造成了 华宇金信 2017 年业绩的大幅降低。随着国家机构调整的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的成立,市场监管信息化的需求将逐步释放,必然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华宇金信将充 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紧抓新机遇,扩大市场占有率,努力成为食品安 全以及市场监管的领军企业,实现业绩的稳步增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拟投 向“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等五个项目,投资总额为 19,477.52 万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481.18 万元,超募资金为 32,003.66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及 3,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航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173 万元 向陈京念先生收购航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3. 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元建 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目”。超募资金 1 亿元将分两次以增资方式注入华宇(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首次注资 6,000 万元及第二次注资 4,000 万元均已 完成,大连华宇注册资金增至 12,000 万元。 4. 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5. 2013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5,000 万元归还至原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同时,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6.201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9 月 2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5,000 万元归还至原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同时,公 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7.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 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商业智能分析应用 平台 ”和“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的结余募集资金 2,300.32 万元(含利息收入) 转为超募资金管理。 9.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参股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以增资的 形式投资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限公司。 10.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对价的议案》,同意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勤等 11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90.185%股权,交易总额为 13,527.75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支付本 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11. 201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IPO 超募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项目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目前,以上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信息实施。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452.72 万元,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注入华宇信息并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 付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款项 2647.99 万元、电子检务管理系统项目款项 2320.67 万元 、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款项 54.71 万元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款项 157.97 万元。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 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 集资金 5281.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目前,相关资金 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公司募投项目“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信息应用运维 管理与服务系统”、“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已按 照计划时间结项,共使用募集资金 14,499.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 5,650.97 万元(含利息)。 上述项目产生结余资金,主要是设备投入、备用金较原计划减少导致。募投项目 环境设备投入中,超过 70%的投入为研发支撑环境和交付测试环境。公司采用云计算、 虚拟化等技术手段节省设备投资;国产设备厂商给予了应用开发商更多支持,减少了 设备环境的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意外、特殊情况,原预算中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预留备用金未予动用。 201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 “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和“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 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350.6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及新业务的市场拓展。 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商业智能分析应用 平台 ”和“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的结余募集资金 2,300.32 万元(含利息 收入)转为超募资金管理。目前,结余资金已全部处理完毕。 公司募投项目“收购联奕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累计投入金额为 47,771.72 万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余额 250.57 万元(含财务费用-22.29 万元), 结余系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和相关中介费用后剩余的金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50.57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专户,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注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联奕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