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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宇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5-2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向 88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58.69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7 年 1 月 24 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03 元调整为 9.98 元。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马平等 124 名激励对象因
 因辞职、被辞退或个人考核成绩不达标的等原因,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074,9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
 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84,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第十三章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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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84,8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84,800 股,回购价格为
 9.9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844,304.00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60,681,1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目
 前,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若上述股份注销前,公司已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示为 P=P0-V=9.98-0.05=9.93 元,回购价格应
 调整为 9.93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
                         253,214,104       33.28          184,800     253,029,304                 33.26
通股)
   1、高管锁定股         129,381,660       17.00                      129,381,660                 17.01
   2、首发后限售股       101,896,142       13.39                      101,896,142                 13.40
   3、股权激励限售股      21,936,302        2.88          184,800       21,751,502                 2.86
二、无限售流通股         507,662,401       66.72                      507,662,401                 66.74
三、总股本               760,876,505   100.00             184,800     760,691,705             100.00
注:1、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2、表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
 少 184,800 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842 人减少至 825 人。公司的股本总
 额将减少 184,8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按新股本 760,691,705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
 股收益为 0.5011 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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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和《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不再符合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员工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84,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
 涉激励对象、回购原因及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公
 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减资程序和股份注销等有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