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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宇软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2019-06-1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宇软件股份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宇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 北 京华宇 软 件股份 有 限公司 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
2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进行见证,出具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进行见证,出具
     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合法有效;                        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
     题出具法律意见                        题出具法律意见。
3    第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     第十八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第十一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5     第十九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第十二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   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6   第二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十六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提案。
7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
    明或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案, 或不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议。
8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
    另行通知的地点。                          另行通知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
                                              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
                                              告并说明原因。
9   第五十二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 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出 席 股东大 会 有表决 权 的股份 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 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股 东 大会审 议 有关关 联 交易事 项
    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 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
    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 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
    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 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
    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 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无 法 回 避 如 有 特殊情 况 关联股 东 无法回 避
    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 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
    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 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
    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
    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 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
      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            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
      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            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
      章程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 章 程的有 关 规定向 人 民法院 起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诉。
      5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
      资产值的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应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 理 人员及 其 配偶发 生 的关联 交
                                                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第七十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 第四十四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
      股 东 大 会 变 更 前 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特别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
      提示。                                    特别提示。
     除非特别说明,凡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某章、某条、某款后合并了
几章、几条,则其以后各章、各条的序号相应提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引
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作相应调整。相关序号的调整情况在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正案》中不再一一说明。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