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6-2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北京华宇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吕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琰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赵
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邢立君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聘任韦光宇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甘培忠 朱恒源 肖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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