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独立意见2020-04-2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向全资子
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增资,用于实施“华
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
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
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向全资子
公司华宇信息增资。
独立董事:甘培忠 朱恒源 罗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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