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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宇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2-1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
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
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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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
       (二)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执
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
       (三)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考核单元等相关部门负责个人绩效考核数据
的归集和核实,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
除限售;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
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
并以达到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解除限售条件/归属之一。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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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归属比例为 100%,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归属比例为 0。子公司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子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周期内,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S、A、B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额度可全部解除限售/归
属。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取消该激励对象
当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额度,由公司注销。

   考核结果         S        A           B             C                     D
解除限售/归属
                            100%                                   0
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不含其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
个人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额度×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额度×当年子公
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每个解除限售期内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每个归属期内不能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解除限售/归属期所对应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考核的具体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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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考核结果的保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尽
快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可解除限售/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3、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
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