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 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就华宇软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5,938,49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86 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 105,50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593.85 万元,扣除与 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1,230.34 万元后的溢价净额 98,675.8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9]00012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05,500.00 万元,公司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104,297.30 万元,并支付 16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后,由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281.3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6,851.1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 8,480.40 万元;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39,852.45 万元;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 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150.33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367.97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本年度 已经归还;本年度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6,204.94 万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已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销户日期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010900274710105 2021.8.3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10254000000676966 2021.8.18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1000164 2021.8.23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0999616 2021.8.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宇软件管理层编制的《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华宇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4839 号),认为:华宇软件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宇软件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华宇软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宇软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3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2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367.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851.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2) 效益 重大变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 否 54,000.00 54,000.00 8,364.61 30,549.30 56.57 2021 年 6 月 16 日 5,769.85 不适用 否 目 2.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 否 15,000.00 15,000.00 1,696.52 7,252.96 48.35 2021 年 6 月 18 日 19,691.21 不适用 否 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3.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 否 4,900.00 4,900.00 101.90 2,462.66 50.26 2021 年 5 月 24 日 17.03 不适用 否 平台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381.30 30,381.30 - 30,381.3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 36,204.94 36,204.94 - - 不适用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4,281.30 104,281.30 46,367.97 106,851.1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4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104,281.30 104,281.30 46,367.97 106,851.16 102.46 - 25,478.09 - - 2018 年 5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后公司逐步启动“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 建设项目”“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 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获得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项目开始时间近 1 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自 2019 年起,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下简称“信创”)产业加速发展,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随着信创产业相关技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产品的持续提升和产业生态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的技术发展、产品研发和应用适配需要持续符合信创产业技术发展的要求。三个募集资金投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资项目所属行业均受到信创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节奏和建设要求也需要与信创产业的发展相匹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信创产业新技术适配验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鉴于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6 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 5,978.26 万元、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1,966.52 万元、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535.62 万元。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换情况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480.40 万 元,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金情况 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或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以孰在前为准),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5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将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鉴于技术路线向国产化转型、边缘化计算以及云技术的发展和深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入应用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硬件方面的投入得到了有效节约,在结果上也达到了项目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 额及原因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信”)进行了吸收合并。华宇信息作为合并方承继华宇金信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存续经营;华宇金信作为被合并方已依法予以注 题或其他情况 销登记。华宇金信注销后,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华宇信息承继。 6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盖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曹倩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