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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宇软件: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并同意将2022年度董事薪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适
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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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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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本次续聘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
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作废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八、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九、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十、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上述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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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
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强调事项,并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朱恒源 罗婷 郭秀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