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宇软件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 联系电话:010-85127940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倩华 联系电话:010-851279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关议案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关议案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
是
送
1
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及时披露邵学因
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及采取留置措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施事项。华宇软件已将相关事项补
充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华宇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
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公司
存在涉及诉讼的后续风险。
(2)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拘留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邵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学因涉嫌单位行贿,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被刑事拘留。
(3)2022 年 3 月 6 日,公司从子公
司华宇信息了解到,华宇信息时任
董事长朱相宇因被有关部门调查并
无法履行工作职责。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确认子公司华宇信息原董
事长朱相宇先生接受纪检监察机关
留置调查。
公司将依法配合调查工作,密切关
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
尚未了结。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修订要点的解读;《上市
2
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要点的解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订要点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华宇软件已将相关事
项补充披露,截至 2021
2021 年度,公司未及时披
1、信息披露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
露邵学涉嫌行贿相关事项
构未发现其他信息披
露相关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3
2、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4、公司关于不为 2018 年度股权激励对象
是 不适用
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针对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 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2021 年 12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事项及整改情况 具的《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中信息披露滞后问题,华宇软件
已将相关事项补充披露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谢国敏 曹倩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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