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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4-12-25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南通锻压         公告编号:2014-067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75%。

    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1.87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19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200万股,并于2011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为9,600万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2,800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8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8,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郭庆还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五十。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户,分别系1户自然人股东、1户法
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              流通数量

   1               郭庆        80,000,000      80,000,000        20,000,000           注1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
   2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注2
          有限公司

            合计               88,000,000      88,000,000        28,000,000


       注1:股东郭庆由于为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股东郭庆本次限售股解

禁8,000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2,000万股。

       注2: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原定应于2013年12月29日解除限售,但

由于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导致所持股份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员法院于2013年3月6日进行

了司法冻结,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6日进行了轮候冻结(可参见公

司公告2013-006、2013-048)。现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800

万股的司法冻结已解除,并于2014年10月30日解除证券质押登记。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减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8,000,000     68.75%     -28,000,000        60,000,000         46.875%
 其他内资持股                88,000,000     68.75%     -28,000,000        60,000,000         46.8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000,000      6.25%          -8,000,00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80,000,000     62.50%     -80,000,000                    0          0%
        高管锁定股                                      60,000,000        60,000,000         46.8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     31.25%     +28,000,000        68,000,000         53.125%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31.25%     +28,000,000        68,000,000         53.125%
三、股份总数                128,000,000     100.00%                 0    128,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南通锻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南通锻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南通锻压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海通
证券对南通锻压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