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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刘志耕)2015-04-21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
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
会及1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8              8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2013年报相关事项及《关于聘
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6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2014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4年11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14年11月26日,本人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4年12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
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201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1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
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5年,本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志耕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