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锻压: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吴建新)2015-04-21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吴建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
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会
及1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8 8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2013年报相关事项及《关于聘
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6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2014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4年11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14年11月26日,本人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4年12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公司高管薪酬方案调整和业绩指标的考
核与评估提出建议,参与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及考核体系建立的调研工作,并与公
司201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
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1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5年,本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建新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