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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6-02-26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南通锻压          公告编号:2016-025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理
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
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与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纪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新纪元
协转通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000025),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 6,800 万元认购“新纪元协转通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富时”) 、包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订了《新华富时-东旭 2 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NCFS-ZG-2016-15-009)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300 万元认购“新华富时-东旭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3、公司与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16 年 2 月 24 日期间共使用自有资金 8,100
万元购买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10.29%。
    二、资产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新纪元

   管理人名称: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刘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华富时

    管理人名称: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艳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银行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569.9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二)包商银行

    托管人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注册资本:人民币430,077.1898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服务;黄金市场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从事顾问、咨询、理财业
务;自营及代理贵金属的买卖、回购、租赁、理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新纪元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管理人: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3、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新纪元协转通1号资产管理计划

    5、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运作方式:封闭运作,不开放参与、退出。

    7、存续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即委托期限)为6个月,自资产管
理计划的成立之日起计算。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有权提前宣布产品终止。本资
管计划到期后,管理人有权宣布延长N个月,N小于等于3。

    8、最低资产要求: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资产净值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预计
发行规模为7,000万元人民币。

    9、投资目标及策略: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资产的增值,
为委托人谋求投资回报。根据宏观判断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契约式基金、现
金类资产等方式实现资产增值。

    10、投资范围: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发行的契约式基金;现金及等价物(银行
活期存款、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11、投资比例:非现金类资产投资比例为所管理资产净值的0-100%;现金类
资产投资比例为所管理资产净值的0-100%;如所投资标的资产有分级,则只可以
投资优先级份额,且投资标的中的优先级份额不超过投资标的总额的1/2。

    12、投资禁止行为:为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计划不得用于下列投
资或者活动: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向资产管理人、
资产托管人出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禁止的其他活动。

    13、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包括通过契约型私
募基金和资管计划投资赎回产生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10%,产品期清算时支付本金和收益。

    14、风险提示

    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
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债权收益率曲线风险、再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
   15、风险控制:

   (1)本资管计划投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的,则只可以投资优先级(或
类优先级)份额,且优先级份额占比不高于1/2。

   (2)新纪元的控股股东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最迟于2016年
11月14日前受让上述资产管理合同项下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并已签订《沣
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远期转让协议》。

   (3)新纪元的控股股东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为上述资产管
理计划中的份额本金及预期固定年化收益安全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份额本金
6,800万人民币和固定年化收益率10%;如有超额收益加5%超额收益。

    (二)公司与新华富时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管理人: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新华富时东旭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运作方式:封闭式

   7、投资标的:本计划的投资标的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增资形式取得的四
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之收益权。若因任何原因东旭集团未能成功增资
并取得相应股权,导致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未能生效的,则本计划提前终止。

   8、存续期限:本计划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自本合同
生效之日起满12个月后,若东旭集团提前回购投资标的的,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
本计划。

   9、最低资产要求:本计划初始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以实际募集份额及金额为准。
    10、投资目标:资产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管理、运
用和处分委托财产,以期获得稳定收益,并实现委托财产的增值。

    11、投资范围:本合同生效后资产管理人将以计划资金购买东旭集团有限公
司拟以增资形式取得的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之收益权。

    12、投资禁止行为:本计划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1)承销证券;(2)
违规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利用委托
资产为委托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5)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13、投资策略:本资管计划将委托财产主要用于购买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增资形式取得的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之收益权。在约定期限届满时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股权收益权进行回购。

    14、增信措施:

    (1)东旭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夫妇为东旭集团回购股权收益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2)东旭集团以增资形式实际取得的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后,
将该股权全部质押给本计划,为东旭集团回购股权收益权提供担保。

    15、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每半年末的[20]日(即6月[20]日、12月[20]
日)、计划终止日,委托人基本收益于收益分配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期年化
收益率为10.2%。

    16、风险提示

    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本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本计划特定投资方法及投资标的
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

    五、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本次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资产管理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利益,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告日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                                           已获收益
        产品名称                            购买时间            赎回时间
                             (万元)                                         (万元)
百瑞恒益 103 号制造业发
                              8,000.00 2014 年 11 月 3 日 2016 年 2 月 2 日     1,096.99
展基金
中泰成都温江水务融资
                              3,000.00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存续期内            372.49
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江国际银象 168 号大
邑 县 民生 工程 集 合资 金    3,000.00 2014 年 12 月 5 日    存续期内            330.00
信托计划
中融-享融 13 号集合资金
                              3,000.00 2015 年 1 月 9 日     存续期内            330.00
信托计划

          合计               17,000.00                                          2,129.48


    八、其他事项

    公司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的情形。本次购买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符。

    九、备查文件

    1、《新纪元协转通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
管理计划份额远期转让协议》

    3、《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4、《新华富时-东旭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