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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24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南通锻压        公告编号:2016-030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16年3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
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公司监事吴建锋、范春泉、丁玉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吴建锋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6年12月13日届满,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已发
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建锋、范春泉为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锋,男,1969年生,籍贯江苏省如皋市,大专学历。1992年9月至1993年
10月任如皋市白蒲中学代课老师;1994年至2002年10月任南通锻压机床厂办公室副
主任;2003年至2004年1月任南通国谊锻压机床厂生产厂长;2004年2月至2007年3
月任南通永联锻压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至今在南通锻压设备有限公司销
售部工作;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9日任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
事;2011年1月25日至今任公司营销服务部部长;2012年8月31日起任南通锻压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12年9月13日起任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

    吴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建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吴建锋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范春泉,男,1953年出生,籍贯江苏省如皋市,高中学历。1971年3月至1984
年任南通锻压机床厂车工;1984年至1989年任南通锻压机床厂车间主任;1989年至
2000年4月任南通锻压机床厂工艺科科长;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南通锻压设备厂
工艺科科长;2002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南通锻压设备有限公司工艺科科长;2010
年11月25日起任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范春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范春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范春泉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