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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魏建华)2016-04-26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魏建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
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会
及3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2015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1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6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2015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郭庆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2015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同时参与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及考核体
系建立的调研工作,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一直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16年
12月13日届满,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工作的需
要,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2016年4月8日已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在此之前,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做好了任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离任之后,
本人会继续关心公司的发展情况,关注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祝公司基业长青!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魏建华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