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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2-16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前,我们收到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议案及资料,经审阅,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
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新时代证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待聘请新的独立财务顾问后重新申报。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我们同意将《关于申请撤回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回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黄幼平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