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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22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17年5月22日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1号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鲍蕾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鲍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鲍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黄幼平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