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锻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7-11-27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南通锻压 公告编号:2017-080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谟逆向证券投资基金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公
司股东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谟逆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谟逆
向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其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
24日期间,采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 (股) (%) 来源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9 日 34.18 265,200 0.21 协议转让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3 日 32.51 108,600 0.08 协议转让
嘉谟逆向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4 日 31.93 100,000 0.08 协议转让
基金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5 日 31.98 189,700 0.15 协议转让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6 日 31.83 186,900 0.15 协议转让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7 日 32.01 161,800 0.13 协议转让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 (股) (%) 来源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3 日 31.65 197,800 0.15 协议转让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4 日 31.41 70,000 0.05 协议转让
合 计 1,280,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60,000 15.52 18,580,000 14.52
嘉谟逆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60,000 15.52 18,580,000 14.52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
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
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完毕后,嘉谟逆向基金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嘉谟逆向基金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嘉谟逆向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9,227,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1%),其中:通过协议转让所得股份7,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1,547,802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1.21%)。详见2017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嘉谟逆向基金发生17笔股
份权益变动交易,其中,通过协议转让所得股份: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56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547,8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全部减持完毕。
详见2017年7月26日、7月28日、9月5日、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9)(公告编号:2017-0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公告编号:2017-051)。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嘉谟逆向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
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嘉谟逆向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