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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黄幼平)2018-04-20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黄幼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17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
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董事
会及3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出席

     14             14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7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申请撤回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2017年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终止执行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2016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6年
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7年5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7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全资子公司签署《天津
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17年8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 2017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17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 2017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2017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2017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及《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同时参与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及考核体
系建立的调研工作,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
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一直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8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讨论审议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大对
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幼平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