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锻压: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二)2018-06-04
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二)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锻压”)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建飞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云煜灵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煜投资”)合计持有的广州云视广告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视广告”)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拟向不超过五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合称为“本次交易”)。云煜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31LK221A)
作为云视广告的股东,同时也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云煜投资及其全
体合伙人(以下合称“承诺人”)现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已向南通锻压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
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和文件所附之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南通锻压提供本次交易相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承诺人不得转让在南通锻压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南通锻压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
损失的,本企业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本承诺函承诺方签署处……………………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福建云煜灵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邓建飞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邓建飞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段容科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