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锻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8-06-04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锻压”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福建飞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云煜灵祥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州云视广告有限公司 1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南通锻压现就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深圳市橄榄叶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深圳市橄
榄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橄榄叶科技”)100%股权,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 7 月 4 日,橄榄叶科
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橄榄叶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3 日,南通锻压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相关议案。2018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南通锻压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6 号),核准通过南通锻压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古予舟、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合计持有的北
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家晶视”)70%的股权。亿家晶视就资
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已核准亿
家 晶 视 的 股 东 变 更 , 并 签 发 了 新 的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5597733978L),亿家晶视 70%股权已过户至南通锻压名下,亿家晶视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两项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上述两项交易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公司
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而上述两项资产交易事项不属于
《重组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除上述两项资产购买交易外,
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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