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听取了公
司有关人员的详细介绍,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通过对
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
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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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黄幼平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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