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17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8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现
场会议同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
月31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补选邱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补选胡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补选邱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补选胡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范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江苏紫天传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
登记确认。传真在2018年10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
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内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22657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2153885
联系传真:0513-82153885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内
邮政编码:226578
联 系 人:鲍蕾、李刚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3、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80”,投票简称为“紫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补选邱元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补选胡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0月30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
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