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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天科技:关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19-04-26  

						                          关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
                             苏亚核[2019]40 号




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中环国际广场 21-23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1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
                     普通
             (殊)( )(合伙)
                          苏 亚 核 [2019] 40 号




                  关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科技”)

编制的《关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紫天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紫天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

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紫天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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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审核报告仅供紫天科技披露业绩承诺说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雷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岑




     中国   南京市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3
                       关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完成收购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7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现将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九江市伍原汇锦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806 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以 92,400 万元收购九江

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予舟持有的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的 70%

股权。本次收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人民币 50,820 万元,其中向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796.85 万股,向古予舟发行 18.15 万股,每股价格 28.00

元。另外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 41,580 万元。2018 年 5 月 10 日,北京亿家晶视传

媒有限公司的 70%股权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并已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出具中汇

会验[2018]3170 号验资报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原股东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古予舟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北

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原股东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予舟承诺

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0.00万元(含本数)、13,200.00万元(含本数)、

15,840.00万元(含本数)、16,200.00万元(含本数)。在业绩承诺期内,北京亿家晶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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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有限公司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原股东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古予舟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

约定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协议规定的补偿方式为现金和股份补偿,具体如下:

     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予舟(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同意优

先以股份方式向南通锻压公司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补偿义务人当期应

补偿的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

÷补偿期间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已补偿现金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总金额÷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股份发行价格

     补偿金额以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且在逐年

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

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若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年承诺

净利润,则超出部分可累计计入下一年度承诺净利润考核。

     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总金额,按照各补偿义务人取得的交易对价占补偿义务人取

得的交易对价之和的比例进行分摊。

     三、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19]679 号审计报

告 , 北 京 亿 家 晶 视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33,287,952.62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32,347,804.61 元,已完成 2018 年盈利预测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本期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予舟无

需补偿。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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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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