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24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江苏人人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发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1,610.097922 万人民币。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合肥鼎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鼎冠”)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以 870 万元的价格向合肥鼎冠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的人人发公司
1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人人发公司的股权。2018 年 6
月 15 日,人人发公司办理完成其 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
量,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
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系公司关联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
批程序。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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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杨洋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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