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4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
用变更名称、注册地址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符合《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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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熊 鋆
汪 速 曾丽萍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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