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7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
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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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熊 鋆 汪 速 曾丽萍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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