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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7-07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陈新辉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件,陈新辉先生合计

持有公司 179,914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6%,计划于自本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

计不超过 44,9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新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任职    截至本公告   占公司总   有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流   无限售流通股占
股东名称
             情况      日持股总数   股本比例   份数量(股)    通股(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董事、
 陈新辉                 179,914      0.06%       134,936        44,978        0.02%
           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

下:
           股东任职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情况                                            数量(股)     本比例


                                     股权激励行
            董事、
 陈新辉               个人资金需求   权;股权激   集中竞价     44,978       0.02%
           副总经理
                                       励授予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证

券法规明确的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不低于 14 元/股。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陈新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陈新辉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陈新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