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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马镇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李浩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李浩先生简历:
    李浩,男,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自 2004 年以来就职广东金明塑
胶设备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浩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19,944 股,李浩先生与本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