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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79,282,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79,282,387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418,923,58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6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18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

年6月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转增前              转增股数             转增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股数(股) 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160,691     47.32    66,073,947     198,234,638      47.32
非流通股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121,696     52.68    73,567,246     220,688,942      52.68

3、总股本               279,282,387    100.00    139,641,193    418,923,58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18,923,580股摊薄计算,

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86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谢珍慧先生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九、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

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