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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股东披露补充更正后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披露补充更正后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或“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宝长睿”)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19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万宝长睿提供的《广州万宝长睿投资

有限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说明》、《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更新后)》。由于万宝长睿母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王宇翔先生签署自查报告时对自查报告的期间买卖记录要求理解有

误,仅考虑了现时情况,没有仔细查看签字文件,原报告书中未能就

其在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4日买卖金明精机股票的情况进行及

时披露,万宝长睿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9年3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对原《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补充、更正,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更正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更正前: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二、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查确认,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更正后: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二、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权

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查询结果显示,万宝集团

监事王宇翔先生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交易均价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股)      (股)               (元/股)
    2019-02-20       10,700.00    10,700.00   买入      7.45
    2019-02-21       40,900.00    51,600.00   买入      7.26
    2019-02-25         3,100.00   54,700.00   买入      6.95
    2019-02-25      -51,600.00     3,100.00   卖出      6.70
    2019-02-26       -3,100.00         0.00   卖出      6.82
    2019-02-28       44,200.00    44,200.00   买入      6.50
    2019-03-04      -44,200.00         0.00   卖出      6.70


    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王宇翔先生持有金明精机股票数量余额

为 0 股。

    针对该事项,王宇翔先生出具了相关声明与承诺:“本人在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期间买卖金明精机股票的行为系根据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的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

资行为,不存在利用与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有关的

内幕信息的情形。”“本人签署自查报告时已未持仓金明精机股票,

签署时仅考虑了现时情况,系本人没有仔细查看签字文件,对文件要

求理解有偏差所致。”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

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万宝长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二、备查文件

    1、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更正说明》

    2、王宇翔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