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金明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 宋平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 温波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1
项 目 工作内容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云
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由原来的“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
变更为“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市场环
境,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2 月 1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即公司终止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程建设项目”原关
于建设功能型软包装高端膜智能车间的
建设内容,将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特种多
功能膜中的光学基材薄膜生产线及智慧
工厂。同时,将项目总投资由 22,822.13
万元调整为 46,014.2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募
投项目“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程建设项
目”、“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和
“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
投入为 21,931.24 万元,投资进度分别为
74.60%、0.00%和 2.71%。本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
督促公司及时履行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
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2
项 目 工作内容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 月 7 日、2018 年 12 月 25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马佳圳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 是 不适用
3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浩铭、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3.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委派宋平先生、秦翠萍女士为公
司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因秦翠萍女士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温波先生接替秦翠萍女士担任公司保荐代
表人,并继续履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宋平先生、温波先生。持续督导期限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 平 温 波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