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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9-06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

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于 2019

年 9 月 9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

长马佳圳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19,021,77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2 人,代表股份

93,624,14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3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645,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645,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韩莹律师、郭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