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广东金明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具体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 晓               蔡友杰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