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明精机 股票代码:3002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及通讯地址 马镇鑫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明精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明精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马镇鑫 金明精机、上市公 指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万宝集团 指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万宝长睿 指 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 马镇鑫将持有的金明精机20,946,180股股份(占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在公司任职情况 别 或地区的居留权 马镇鑫 男 4405021951******** 中国 --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住所及通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在公司任职情况 他国家或地区的 地址 居留权 广东省汕头 余素琴 女 4405021954******** 中国 -- 市金平区金 否 砂街道 广东省汕头 马佳圳 男 4405081986******** 中国 总经理、董事 市金平区金 否 砂街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余素琴女士系马镇鑫先生配偶,马佳圳先生系马镇鑫先生之子;马镇鑫先生、余 素琴女士、马佳圳先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图: 马佳圳 马镇鑫 余素琴 持股比例 16.85% 持股比例 4.40% 持股比例 2.43% 表决权比例 5.51% 持股比例 23.68% 表决权比例 12.3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万宝集团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双方此前已有的合作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筹划了本次权益变动。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镇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522,40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1.85%,表决权比例为10.51%;一致行动人余素琴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10,170,844股, 占公 司总 股本 的2.43% ;一 致行 动人 马佳 圳先 生共持 有公 司股份 18,446,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0,139,38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8.68%,合并持有表决权比例为1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A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镇鑫与万宝集团签署了《关于广东金明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马镇鑫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20,94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万宝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明精机股份99,193,202股,其中合计拥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51,695,170股,表决权比例从17.34%下降至12.34%。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马镇鑫 91,522,407 21.85% 44,024,375 10.51% 余素琴 10,170,844 2.43% 10,170,844 2.43% 马佳圳 18,446,131 4.40% 18,446,131 4.40% 马镇鑫及其 120,139,382 28.68% 72,641,350 17.34% 一致行动人合计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57,702,344 13.77% 万宝集团 35,921,797 8.57% 35,921,797 8.57% 万宝长睿及其 93,624,141 22.35% 93,624,141 22.35% 一致行动人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马镇鑫 70,576,227 16.85% 23,078,195 5.51% 余素琴 10,170,844 2.43% 10,170,844 2.43% 马佳圳 18,446,131 4.40% 18,446,131 4.40% 马镇鑫及其 120,139,382 23.68% 51,695,170 12.34% 一致行动人合计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57,702,344 13.77% 万宝集团 56,867,977 13.57% 56,867,977 13.57% 万宝长睿及其 114,570,321 27.35% 114,570,321 27.35% 一致行动人合计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马镇鑫 乙方(受让方):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股票 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予乙方的金明精机20,946,180股股份,占金明精机总 股本的5.00%,全部为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所持金明精机20,946,1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 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甲方同意出售标的股票。各方同意,乙方以6.67元/股的 价格购买标的股票,购买价款总计139,711,020.60元。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至标的股 票交割日期间,金明精机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标的股票 因上述事实新增股份一并过户予乙方,标的股票的转让总价款不变。 乙方购买标的股票应向甲方支付的对价由乙方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分期支付具 体如下: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 70,000,000.00元。 标的股票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 4、标的股份交割 各方自本协议生效起10个交易日内,应当向深交所提交完备的关于标的股票转 让的申请材料,如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监管政策等非因本协议各方的原因无法 按前述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材料的期限相应顺延。 在深交所就标的股票转让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各 方应按照协议转让方式共同向结算公司申请将标的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过户手续。 如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监管政策等非因本协议各方的原因无法按前述期限提交 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材料的期限相应顺延。 标的股票交割完成且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基于标的股票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 方享有或承担。 乙方应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完成标的股票交割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届时 未能完成标的股票交割手续的,则按照甲方与乙方子公司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 司于2019年6月28日签署的《关于放弃使表决权的协议》第四条约定执行。 5、期间损益: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票交割日期间金明精机 增加(减少)的净资产由乙方按照标的股票交割日后持有金明精机的股权比例享有 和承担。 6、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摁手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经乙方内部决策程序(含取得上级监管机构的同意意见)批准后生效。 注:协议条款中对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的保证与承诺、保密、协议解除与变 更、其他事项等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约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万宝长睿,实 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金明精机 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3、联系人:郑芸、胡玲儿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镇鑫 日期: 2020 年1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汕头市濠江区纺织 工业 司 园 股票简称 金明精机 股票代码 300281 信息披露义务 马镇鑫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 人名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动 减少√(协议转让)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姓名 持有表决权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比例 人披露前拥有 马镇鑫 44,024,375 10.51% 权益的股份数 合计 44,024,375 10.51%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姓名 持有表决权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比例 后,信息披露 马镇鑫 23,078,195 5.51% 义务人拥有权 合计 23,078,195 5.51%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增持,亦有可能减持。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在此前 6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在 月是否在二级 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镇鑫 日期: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