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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0-02-03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

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已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西部信托

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及 2019

年 1 月 31 日认购了“西部信托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单

位;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购买了理财产品。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取得收益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金明 1 号                         2019 年 1 月   2020 年 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465.39
         有限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29 日        月 29 日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金明 1 号                         2019 年 1 月   2020 年 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465.39
         有限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31 日        月 31 日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挂 钩利率 结构性 存 保本保证              2019 年 12     2020 年 2
公司                                                5,000                                      20.22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 24 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中国民生

金佳     银行股份   挂 钩利率 结构性 存 保本保证              2019 年 12     2020 年 2
                                                    5,000                                      20.22
新材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 24 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

           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认购了

           “浙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收益率

         浙商金汇
                    浙金金明 1 号单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8 月 1   6个
公司     信托股份                       信托产品   15,000                                                8.50%
                       一资金信托                                3日              日          月
         有限公司


                  三、受托人基本情况

                  受托人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289494K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99 号 6-8 层、1-2 层西面商

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00.000000 万

     法定代表人:余艳梅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浙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浙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2、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4、信托类别:事务管理类信托

     5、预期年化收益率:8.50%

     6、信托规模:信托资 金总额为人民 币贰亿元整( 小写:

200,000,000.00 元人民币),具体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

     7、信托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为 6 个月(180 日),自本信托成

立之日起计算。本信托可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提前终止。

     8、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管理及处分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将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

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取得收益并分配给受

益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发放信托贷款;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进
行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以信托财产分配完

毕时实际获得分配的金额为准。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五、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本信托可能涉及如下

主要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事务管理类信托的

投资风险、原状分配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风险因素。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购买                                       产品   金额(万                           是否   取得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主体                                       类型    元)                              到期   (万元)

       西部信托有限   西部信托金明1号      信托              2019 年 1   2020 年 1
公司                                               5,000                              是    465.39
          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              月 29 日    月 29 日

       西部信托有限   西部信托金明1号      信托              2019 年 1   2020 年 1
公司                                               5,000                              是    465.39
          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              月 31 日    月 31 日

                                           保本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是     20.22
                      (SDGA191574)         收益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型

                                           保本
       中国民生银行
金佳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是     20.22
新材                  (SDGA191574)         收益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型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累计为 35,000 万元(含本次),本公司及子公司
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5,000

万元(含本次)。

   八、备查文件

   1、《浙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浙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成立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