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
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数为 19,021,77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4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3 人,代表股份
93,627,13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3495%。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无法现场到
会的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现场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645,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5,732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1%;反对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柳启乾律师视频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