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关于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东金明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
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
合计人民币 5,755,316.83 元,其中:应付账款 1,594,039.56 元、预
收款项 4,117,680.77 元、其他应付款 43,596.50 元。本次核销部分
往来款项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较长,无人催收,双方已无业务往来,
无需支付或支付的可能性极小。
二、 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往来款项合计 5,755,316.83 元,计入 2019 年度公司
营 业 外 收 入 , 将 增 加 2019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892,019.31 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往来款项主要是因为账龄
较长,双方已无业务往来,无需支付或支付的可能性极小。核销部分
往来款项,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
的部分往来款项合计 5,755,316.83 元,计入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
入,将增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92,019.31 元。
本次核销的部分往来款项主要是因为账龄较长,无人催收,且双方已
无业务往来,无需支付或支付的可能性极小。核销部分往来款项,并
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往来款项主要是因为账龄较
长,双方已无业务往来,无需支付或支付的可能性极小等原因形成的
无需支付的款项,合计金额为 5,755,316.83 元,计入公司 2019 年
度营业外收入。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事项。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往来款项款主要是因
为账龄较长,无人催收,且双方已无业务往来,无需支付或支付的可
能性极小。核销部分往来款项,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有利于更加真
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往来款项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