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明精机”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金明精机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71 号)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5,832,84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87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168,766.6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12,872,878.63 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 728,653.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49,024,541.53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7]G160445101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19,312,458.3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382,733.52 元;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144,640.59 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 6,419,160.1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1,457,098.93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801,893.71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5,369,336.31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10 月与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99875222 29,211,091.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2003020329200299056 6,158,245.03 - 合计 35,369,336.31 -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130,000,000.00 元。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902.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14.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62.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789.0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145.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1.89%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 分变更)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 2021 年 4 月 是 16,426.36 27,789.09 7,860.50 20,114.72 72.38 建设中 建设中 否 厂建设项目 (注 1) 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 是 11,362.73 - - - - - - - 是 建设项目 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 2021 年 4 月 否 7,643.49 7,643.49 353.96 561.11 7.34 建设中 建设中 否 平台建设项目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184.30 9,469.87 - 9,469.87 100.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616.88 44,902.45 8,214.46 30,145.7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 计 50,616.88 44,902.45 8,214.46 30,145.7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相关情况及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分具体项目)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行业变化较快,对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实施环境、工程进度、设备供应等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成了不利影响,项目推进、合同执行存在客观制约,预计难以如期达产,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3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原来的“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更为“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特种多 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由原来的“建设功能型软包装高端膜智能车间”变更为“建设特种多功能膜中的光学基材薄 膜生产线及智慧工厂”,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6,426.36 万元,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该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变更用于“特种多功能膜智慧 工厂建设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362.73 万元,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先期投 入自筹资金 43,145,300.00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进行审验,在 2017 年 9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广 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6044510121 号。公司于 2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45,3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1)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 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13,000 万元。 (2)除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注 2:“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5 日,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云端大数据智慧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本年 是否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 度实 达到 目可行性是 际投入金 进 度 ( % ) 定可使用状 项目 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现的 预计 否发生重大 额 (3)=(2)/(1) 态日期 总额(1) (2) 效益 效益 变化 特种多功 农用生态 建设 能膜智慧 膜智能装 建设 27,789.09 7,860.50 20,114.72 72.38 2021 年 4 中, 工厂建设 备建设项 中,不 否 月 不适 适用 项目 目 用 合计 - 27,789.09 7,860.50 20,114.72 - - -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决策,在充分考虑股东权 益、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智慧金明”发 展战略及整体发展规划,经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农用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变更用 (分具体项目) 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 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和 2019 年 2 月 18 日分别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的相关情况及原因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 (分具体项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明精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 为,金明精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明精机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意见 保荐机构对金明精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查阅了金明精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内部 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及相关审议决策文件,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明精机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 指引》、《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