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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8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将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

续聘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

司对天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

作表示由衷感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大

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6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

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

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

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

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

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登记设立。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

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

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成立于

2012 年 0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689 号 712 房

    业务资质: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110101484401)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行一体

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职业保险。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三)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96 人,注册

会计师 1,452 人,从业人员总数 6,11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 699 人。

    (四)业务信息

    大华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7.34 亿元。2019 年度,大华事务所为 319 家上市公司(含 A、B 股)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五)执业信息

    大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体信息如下:
                                                  是否从事过 从事证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证券服务业 业务的年
                                                      务         限
                               2004 年起从事审
                               计业务,2015 年
                               -2020 年 7 月在
                               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证券业
                      注册会计
                               务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   文艳红   师、注册                       是         5
                               2020 年 8 月加入
                      税务师
                               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有证券服务
                               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1997 年开始从事
项目质量控            注册会计
             包铁军            审计工作,曾先        是         10
制负责人              师
                               后在株洲鼎诚会
                                计师事务所、华
                                证会计师事务
                                所、天健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执业,
                                历任审计人员、
                                项目经理、高级
                                经理、合伙人。
                                在审计、企业改
                                制、企业并购重
                                组、IPO、再融资
                                等方面具有丰富
                                的执业经验,自
                                2015 年 11 月起
                                专职负责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重
                                大审计项目的质
                                量复核工作,审
                                核经验丰富,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文艳红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005 年开始从事
                               审计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任职,2015
拟签字注册
                               年 9 月至 2020 年
会计师                注册会计
             林钺文            7 月在天健会计       是     9
                      师
                               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任职,
                               2020 年 8 月至今
                               加入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有证券
                               服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3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次            2次          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无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就不再续聘其为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

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

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5、公司本次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

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

于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次变更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