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暨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12-21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9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暨挂牌转让子
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金
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分别将所持汕头市
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轻化”)58.62%和 41.38%的
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合计拟转让远东轻化 100%
的股权。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评估结论为
参考依据,确定远东轻化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 24,000.00 万元。
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方以在相关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3、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确定惠州市锦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锦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署了《产权交易
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4,000.00 万元。惠州锦阳按该合同约定
支付了首期价款 12,240 万元,占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1%。
4、2020 年 2 月 21 日,远东轻化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金佳新材已收到惠州锦阳支付的首期价款共
122,400,000 元 ; 已 收 到 第 二 期 交 易 价 款 及 其 利 息 共 计
91,975,568.33 元;惠州锦阳尚需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0,000,000 元。
因疫情影响,惠州锦阳的日常经营、资金回笼均受到一定影响,
未能按《产权交易合同》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剩余价款,惠州锦阳向公
司、金佳新材提出延期付款请求。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
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秉承诚信互谅原则友好协商,就延期支付剩余价
款事项达成共识。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金佳新材与惠州锦阳签订了《产权
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将第二期价款支付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同时,考虑疫情因素,延期期间剩余价款利率参照《产权
交易合同》约定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情况协商确定,利息应与本金同
时支付。若惠州锦阳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
惠州锦阳应承担相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系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剩余价款延期支付
达成的约定,可能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延期支付剩余款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推进后续付款事宜并敦促交易对方尽快支付剩余股
权转让款,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