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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且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的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投 票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

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717,1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4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2 人,代表股份

数为 57,722,34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778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参

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

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39,4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1,08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律师、郭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金明精机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