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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4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芸女士、胡玲儿女士

    咨询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电话:0754-89811303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

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