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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作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马镇鑫先生签署《顾问聘请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

高级顾问,为企业管理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汇云端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
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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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霞                   蔡友杰              梁 晓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