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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进行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能源电力设备”类别。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

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的规定,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

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能源电力设备”类别。

    (二)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5          9.50、6.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          19.00、11.88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5            9.50、6.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            19.00、11.88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能源电力设备 年限平均法    20、25       5            4.75、3.8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能源电力设备”固定资产类别,其折旧方法、折旧年

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同意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调整,在固定资产类别中增设

“能源电力设备”类别。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会

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

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