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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

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2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 65 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合伙人数量                  272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签署过证券服务
31 日执业人员情况
                     业务审计报告的               100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客户家数                    449

2021 年度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华未有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建初,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 年-2020

年 10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

作,2020 年 10 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证券
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目前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项目合伙人。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建初,同上。林钺文,2005 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任职,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任职,2020 年 8 月至今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从业经

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劼,199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次。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能够在执

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

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2022 年度

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5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

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

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

计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

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业务。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