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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交科: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3-00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
《合作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
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
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
定,符冠华、王军华存在表决权放弃的情况,放弃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定增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 1 月 22 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
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尚处于弃权期,放弃表决权股
票具体数量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予以披露。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
行投票。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2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公司 4 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合
    作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
    冠华、王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
    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
    符冠华、王军华存在表决权放弃的情况,放弃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定增发行事项之日(2021 年 1 月 22 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
    大股东之日。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尚处于弃权期,放弃表决权股票具
    体数量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予以披露。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岭松、姚晓萍
    联系电话:025-86576542
    联系传真:025-86576666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
    邮政编码:210019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84
    2. 投票简称:苏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
         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2.00                                                               √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表决权数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三: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
    证件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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